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根据彩票市场情况设定,设置特别奖动用调节基金时,经市财政厅审批后,提前向社会公告。特别奖单注奖额不得超过500万元。
第二十二条 若当期高奖等单注奖额在未达封顶限额但低于其次奖等奖额时,应保证高奖等的实际奖额高于其次奖等单注奖额的一倍,资金来源由调节基金补足,调节基金不足时由发行费列支。
福利彩票开奖
第二十三条 “福利彩票”每周开奖两次,摇奖过程在公证人员监督下进行。
第二十四条 “福利彩票”通过摇奖器确定中奖号码。摇奖使用中国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指定的专用摇奖设备。
第二十五条 “福利彩票”中奖号码由7个基本号码和1个特别号码组成。摇奖时先摇出7个基本号码,后摇出1个特别号码。摇出的7个基本号码按升序排序与特别号码一起公布。
第二十六条 摇奖前,将当期投注的全部数据刻入不可改写的光盘。摇奖后,以光盘记录的数据为准进行开奖处理。
第二十七条 北京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在每期开奖后,将当期销售总额、中奖号码、各奖等中奖注数和奖额以及奖池余额,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在各投注站张贴开奖公告。
福利彩票中奖
第二十八条 根据单注投注号码与当期中奖号码相符个数的多少(顺序不限),确定中奖资格:
一等奖:单注投注号码与当期中奖号码中7个基本号码全部相符(顺序不限,下同);
二等奖:单注投注号码与当期中奖号码中任意6个基本号码及特别号码相符;
三等奖:单注投注号码与当期中奖号码中任意6个基本号码相符;
四等奖:单注投注号码与当期中奖号码中任意5个基本号码及特别号码相符;
五等奖:单注投注号码与当期中奖号码中任意5个基本号码相符;
六等奖:单注投注号码与当期中奖号码中任意4个基本号码及特别号码相符;
七等奖:单注投注号码与当期中奖号码中任意4个基本号码相符;或者单注投注号码与当期中奖号码中任意3个基本号码及特别号码相符;
第二十九条 高奖等中奖者按各奖等的中奖注数均分该奖等奖金,并以元为单位取整计算;低奖等中奖者按各奖等的单注固定奖额获得奖金。
第三十条 每个投注号码只有一次中奖机会,不等兼中兼得,特别奖除外。
福利彩票兑奖
第三十一条 “福利彩票”兑奖当期有效。每期开奖次日起30天(含30天)为兑奖期,逾期未领奖者视为弃奖,弃奖奖金进入调节基金。
第三十二条 中奖彩票是兑奖凭证,因玷污、损坏等原因不能正确识别的为无效彩票,不能兑奖。
第三十三条 一、二、三等奖中奖者,须持中奖彩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兑奖期限内到北京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指定的兑奖地点验证登记和兑奖。
第三十四条 四、五、六、七等奖中奖者,持中奖彩票可以在全市任意一个投注站兑奖。
第三十五条 单注奖金额一万元以上中奖者须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兑奖机构依法代扣代缴。
第三十六条 兑奖机构有权查验中奖者的中奖彩票及有效身份证件,兑奖者应予配合。
第三十七条 凡伪造、涂改中奖彩票冒领奖金者,送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福利彩票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细则由北京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解释修订。
第三十九条 本细则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北京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